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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
签证入境

坦桑尼亚驻华大使馆向中国公民签发商务签证、探亲签证、访友签证、旅游签证、特殊签证等五类签证。申请签证需提交申请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签证申请表、往返机票、邀请函、邀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有关签证要求请查阅坦桑尼亚驻华大使馆网站,网址:https://cn.tzembassy.go.tz/

按照中坦两国签订的《互免签证协定》的规定,持有外交护照或公务护照的中国公民如访问坦桑尼亚时间不超过180天则无需申请签证。持公务普通护照或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抵达包括达累斯萨拉姆机场、桑给巴尔机场等在内的指定入境口岸时可申办落地(旅游)签证,单次入境签证费用为50美元。

入境坦桑必须持剩余有效期超6个月的护照、签证或坦居留证。如无坦居留证,入境时须填写入境卡,如实回答移民官员关于来坦目的的问询。如赴坦进行短期商务考察活动,且无坦桑居留许可,需在入境时在机场申办90天有效的商务签证(Business visa),费用为250美元。

有关签证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移民局网站,网址:http://www.immigration.go.tz/index.php/en/

海关防疫

根据2023年1月12日起生效的坦桑尼亚卫生部第12号旅行提醒:

一、建议所有入境或中转旅客来坦前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

二、除乘坐交通工具或最终目的地国家需要,所有入境或中转旅客将不再被要求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接受快速抗原检测。但出于疫情监测需要,边境卫生检疫部门可能随时抽取旅客进行免费快速抗原检测。

三、旅客到达后将进行体温等健康指标检测,如有相关症状,需按照坦有关卫生政策实施隔离等措施。

入境者个人物品总价值超过500美元的,需申报所带物品、数量及价格。录像、摄影及乐器等器材报关后需保存好海关凭证,以便日后出关证明之需。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

携带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入境不必申报:1升以内酒精饮料、200支以内香烟、50支以内雪茄、250克以内烟草及1升以内香水。

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具有颠覆性质的照片等。

控制携带入境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动物的卵)、植物种子、鱼类、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等。

坦海关允许外国公民入出境时携带10000美元,禁止外国人携带大量当地货币(坦桑尼亚先令)出入境。

坦政府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购买或携带野生动物制品行为,一旦查出,将处重罚,包括罚没物品、处以巨额罚金,甚至追究刑责。郑重提醒在坦或访坦的中国公民严格遵守坦桑尼亚法律,切勿购买(含在第三国购买)或携带任何野生动物制品入出境。如携带坦桑蓝等宝石出境,须出示正规机打发票、坦矿产审计局出口许可和宝石来源证书。该局实验室提供贵重金属和矿产资源分析检测、原矿石和宝石甄别定级等商业评估服务,确保商品货真价实,并按法律程序为游客办理出口手续。不能提供合法手续的,海关官员将没收宝石并处罚款甚至拘禁。坦自然资源与旅游部规定,旅客携带 非商业用途黑木雕及其他雕塑制品出境时需提交税务局正规发票。购买及出口商业用途黑木雕及其他雕塑制品则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入籍

所有因正当理由在坦长期居留的外国人可向坦移民局申请居留许可,如来坦投资、务工,还需先向坦劳工部申请工作许可。

居留许可分三类:

A类:颁发给计划在工业、采矿、森林、社会服务及商业等领域进行投资的外国人。

B类:颁发给被坦公司和社会公共机构聘用的外国人。

C类:颁发给其他外国人,如传教士、留学生、志愿者、学者等。

B类和C类许可须在来坦之前申请。

拟来坦投资者申请A类居留许可,可通过坦政府投资中心办理,也可直接向坦移民局申请。B类居留许可应在来坦前由在坦的雇主代为办理。

工作许可分五类:

A类:颁发给计划在工业、采矿、森林、社会服务及商业等领域进行投资的外国人。

B类:颁发给外国专家、教授等。

C类:颁发给外国就业者

D类:颁发给宗教或慈善团体工作者

豁免类:颁发给援坦机构人员

根据坦国籍法规定,坦不承认双重国籍。在坦外国人如欲加入坦籍,必须持合法有效居留许可且在坦连续居住满10年以上才可提出入籍申请,且在入籍前应先放弃原有国籍。

有关坦签证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移民局网站:http://www.immigration.go.tz/index.php/en/

有关坦劳工政策规定和具体办法请查阅坦劳工部网站:http://www.kazi.g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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