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乌克兰签证条例》于2011年9月10日生效。条例规定签证种类由原来的22种简化为3种,即过境签证(B)、短期签证(C)和长期签证(D),其中,短期签证入境最长停留时间为90天,且180天之内在乌累计停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长期签证一般有效期为45天,需在入境45天之内赴移民局办理居留手续,请持该种类签证人员入境后尽快通过工作或邀请单位向乌移民部门申办长期居留卡。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赴乌免签,持照人在乌停留3个月无需登记,超过3个月须到乌外交部登记。持公务普通护照、因私普通护照者赴乌须申办签证。持香港特区护照可免签赴乌停留14天,14天以上须办签证。乌边防和移民管理部门对外国公民入境签证、当地居留手续管理严格,请严格遵守当地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入出境及停留,避免出现入出境受阻、滞留被强制遣返、被列入限期不能入境名单等情形。
(二)乌方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因商务、旅游、探亲、文体科教交流、媒体等事由赴乌的中国公民实施电子签证政策。申办电子签证需由申请人在乌外交部网站(http://evisa.mfa.gov.ua)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照片和相关文件扫描件,提供电子邮箱地址。电子签证审批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申请批准后,电子签证(通常为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期为30天)将被发至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如申请未获批准,申请人的电子邮箱亦将收到有关拒签说明。电子签证费用为85美元,申请时用银行卡在线支付。入境乌时,须将打印好的电子签证与护照一并向乌边防检查机关出示。
根据乌克兰法律,入出乌境每人可携带不超过1万欧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的现金,超过1万欧元必须申报,如不申报,乌海关人员有权没收全部现金,如发生现金被没收情况,须经法律程序审理,当事人须自行聘请翻译、律师处理相关事宜;个人可免税携带价值不超过50欧元的食品入境,且每种食品不应超过2公斤或不超过一个包装;携带文物和艺术品(油画,包括价值不超过1万欧元的琥珀画)出境须有许可文件;携带琥珀制品出境须出示购物凭证和鉴定证明,并向海关申报,总值超过1万欧元须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携带一定疗程数量的药品须有医院证明和处方;禁止携带毒品。曾发生我公民违法携带琥珀原石和制品、电子烟产品等出境被乌海关和边防部门查扣,请务必遵守乌海关出入境规定,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如发生此类案件,当事人须自行聘请翻译、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总价值200欧元以下商品入境免税,如商品贵重,应填写报关单:1000欧元以下商品填写公民报关单,1000欧元以上填写货物报关单,报关单须如实填写(乌语、英语任选一种)并妥善保存,有效期为一年(如需要,可在逾期前赴海关重新办理)。曾有中国公民携带1部未拆封的高价手机入境未申报,被乌海关部门查出,令其补交相应税额并处罚款。
一、申办定居证:申请人需年满16岁,提交申请书、申请表格、护照、护照首页复印件和乌文翻译件(经公证)、在乌长期签证、收入证明、纳税收据和证明、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税号证明函、医疗保险等。
二、根据乌《国籍法》有关规定,乌不承认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乌国籍的手续视申请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别,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申请表、出生证明、结婚证明、配偶的护照复印件、居住证明(经公证)、工作、收入及纳税证明(经公证)、学校证明(掌握乌语)、原籍国使馆出具的退籍证明等。
2018年11月,乌移民管理部门开始对在乌长期居留(学习、经商等)的外国公民发放内含芯片的ID卡片形式的居留证件。详情请参照乌国家移民局网站 http://dmsu.gov.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