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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里兰卡
签证入境

一、签证

中国公民赴斯里兰卡,需事先申办签证或电子旅行许可(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简称ETA)。部分享受免签待遇的情况请查阅下列条文。

(一)持普通护照者

1、短期旅游、短期商务或过境,办理ETA

(1)自2012年1月1日开始,斯要求入、过境斯且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的外国公民,入境前在网上申请ETA。

(2)ETA申请程序:登录ETA系统(http://www.eta.gov.lk,有中文服务)填写申请并准确选择自己的出行目的,入境后不得从事与所选出行目的不符的活动。一般情况下申请者将在24小时内收到批准通知或转办通知。获批准通知的申请人应打印该通知作为签证随身携带。收到转办通知者应联系就近的斯里兰卡驻华使领馆。

(3)注意事项:入境时需出示往返机票或联程机票、英文版旅馆订单或旅行行程单、足够在斯生活费用,护照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4)特殊情况:中国公民来斯旅游、转机者未事先取得ETA,可在斯里兰卡科伦坡(Colombo)班达拉奈克国际机场(Bandaranaike International Airport)和汉班托塔(Hambantota)马特拉拉贾帕克萨国际机场(Mattala Rajapaksa International Airport)ETA柜台申请。获批准通知的旅客即可入境,获转办通知的旅客将被原机遣返。建议来斯进行商务活动的中国公民事先申请ETA,不建议抵斯后在ETA柜台办理。

(5)机组人员和船员免办ETA。

2、除上述能申办ETA者外,其他访问目的的持普通护照者均需赴斯驻华使领馆申请签证,具体要求请咨询斯驻华使领馆。

斯驻华使馆的签证要求如下:

(1)申请斯里兰卡签证所需基本文件:用英文填写的签证申请表、6个月以上有效期护照原件、2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2)请根据访斯目的,准备相应文件。申请长期工作的入境签证(一个月以上),还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传真件、斯里兰卡公司邀请函、国内公司的介绍信。申请长期学习签证,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传真件、斯教育机构接收函。申请长期探亲签证,需提供斯移民局批文。

(3)斯里兰卡驻华使馆接受邮递签证申请。

(二)自2013年4月18日起,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者如欲在斯里兰卡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签证入境。其他情况均应在斯驻华使领馆取得签证。入境后如欲延期,需赴斯移民局办理延期登记手续。斯里兰卡还推出了“我的阳光家园签证项目”(为愿长期在斯居住的55岁以上外国老人设计)、“宾客居留签证项目”(为斯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作出贡献的外国投资者和专业人员设计)。2022年7月,斯为外国投资者及其家人推出“黄金天堂签证项目”,在当地存款不低于10万美元的外国人,将获准在斯里兰卡生活和工作10年。2022年11月,斯于11月10日推出了针对斯里兰卡公寓物业持有人的长期居留签证计划,购买公寓物业的个人和公司将有机会被授予长期居留签证,投资25万美元购买市区公寓的个人有资格获得10年长期签证,投资15万美元购买市区公寓的个人则有资格获得5年签证,而在郊区投资7.5万美元购买公寓的人有资格获得5年签证,在城市和郊区投资50万美元购买公寓的公司都有资格获得5年长期签证。

注:具体事宜请咨询斯里兰卡驻华使领馆或查询斯移民局网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lk。

(三)如您来斯工作,无论您持有何种类型护照,均需事先赴斯里兰卡驻华使领馆办理入境签证。

二、入境

入境前需在线填写入境登记卡(手机登录:https://bit.ly/3Z84tDM,电脑登录:https://eservices.immigration.gov.lk/emb/eEmbarkation/'#/home-page),持有效护照、签证(或ETA),经移民局官员查验,盖入境章后放行。即便持有签证(或ETA),移民官员仍有可能要求您出示返程(或续程)机票、酒店预定单、足够的现金或就职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亦有可能拒绝您入境。

三、特别提示

(一)斯里兰卡移民局及有关航空公司对护照有效期均严格要求不得少于6个月。请旅行前仔细检查护照,确保未来最后一次旅行(包括回国)时护照的有效期仍不少于6个月。如果您换了新护照,请将新、旧护照订在一起使用,这样能完整地展示您的旅行历史,方便您继续旅行。

(二)请认真、如实填写入境卡(arrival card),不要漏填。如填写有困难,可请乘务人员或他人协助填写;可在抵斯前3天在线填写(则无需在入境时再另外填写纸质版入境卡)或在航班上填写纸质版入境卡,或入境时填写纸质版入境卡。

(三)按国际惯例,即使您持有效护照及拟入境国有效签证,该国移民官员仍有权拒绝您入境。如您入境受阻,请您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出现过激言行。请尽量向对方了解拒绝入境的原因,同时向对方如实说明情况,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争取对方放行。

(四)如沟通未果,被拒绝入境,建议您接受当地主管部门的决定。在等待交通工具返回时,可要求提供人道待遇,保障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否则,可立即要求与中国驻斯里兰卡使馆联系。

(五)入境遇移民局检查时,如语言不通,切忌随意点头应允,可立即要求提供翻译或由亲友代为翻译。如被要求签署笔录等文件,请确认无误后再做决定,勿随意签署自己看不懂的外文文件。

(六)如您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或被索要小费,可以收集和保存证据,如在哪个柜台办理,当值官员的编号或姓名等,日后通过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护权益(移民局机场办公室电话:0094-11-2253092,电邮:contvisa@immigration.gov.lk)。您也可与中国驻斯里兰卡大使馆联系求助(电话:0094-11-2676033),使馆会在斯法律法规及中斯有关协议框架下,向移民官员了解并说明情况,但使馆无权干涉斯官员依法执行公务和主管部门作出决定,也不能保证您一定被允许入境。

(七)当您离境时,请提前三个小时抵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免填出境卡。

海关防疫

一、海关要求

(一)入境海关规定(请注意查看斯最新限制性规定)

1、18岁以上旅客可携带的免税入境物品:2瓶红酒、1.5升的烈酒、少量香水、低于250毫升的淡香水、服装、化妆品等个人物品,非商业用途的价值不超过250美元的纪念品。

注意:斯里兰卡对香烟入境控制非常严格,只有斯政府授权企业才能进口,旅客个人禁止携带香烟入境,否则如被查获,按“支”以走私罪论处。近年来,斯方加大查处力度,屡有人因持有数支非当地市场出售的香烟被拘捕并被法院判决。强烈建议烟民如确有需要时抽当地香烟。抵达斯里兰卡时旅客须申报贵重物品,以确保离境时免税携带这些贵重物品出境。

2、禁止入境物品清单:毒品和麻醉剂、色情淫秽资料、任何有辱宗教信仰的材料等。

3、限制入境物品清单:武器、弹药、炸药;植物、动物及其标本和部分;药品(个人用途的除外);销售用商品(样品除外)以及其他需要特殊许可的物品等。

4、行李要求:按规定申报携带的外币、贵重物品及珠宝;若没有须申报物品,请走绿色通道;行李内不得包括:他人物品、大量商品、禁止和限制入境物品;离开斯里兰卡时请您将所有个人物品带回。

5、在持有证明文件或银行担保函,或缴纳与进口关税等值押金(可退回)的条件下允许摄影、摄像设备入境。

(二)出境海关规定

1、允许携带出境的物品清单:自用物品;入境时申报过并带进斯里兰卡的物品,用入境时申报过的资金在斯购买的珠宝首饰等物品;10公斤以内的斯里兰卡免税茶叶;入境时申报过并带进斯里兰卡的外国货币。离境时需将未用完的斯里兰卡货币兑换成外国货币。禁止携带未经申报且超出个人需要的金银珠宝出境。

2、禁止出境物品清单:毒品和麻醉剂;色情淫秽资料;任何有辱宗教信仰的材料;入境时未申报的珠宝首饰等贵重物品,超出个人需要的金银珠宝,以及不是用入境时申报过的资金在斯购买的珠宝首饰等物品;黄金(天然黄金、金条、金币);茶树、橡胶树和椰子树。

3、限制出境物品清单:武器、弹药、炸药;植物及相关产品(水果、五层龙木、沉香木等),动物及相关产品(鸟类、爬行动物,海参、海马等海洋动物的活体或尸体)等;古董,佛像、宝藏、古籍等;药品(个人用途的除外);销售用商品(样品除外);超出入境申报额的所有货币。

4、如购买少量宝石,您需要携带珠宝店开具的发票就可以正常出境;但如大量购买珠宝,斯里兰卡珠宝店专人携带您购买宝石的发票去斯里兰卡珠宝局(网站:www.ngja.gov.lk/en)进行报关申报,然后您离境时到机场取宝石。

5、不要携带违禁品出境,随身携带超过规定额度的现金或其他需申报物品时,请自觉向海关申报。如您已违反规定,应尽力解释争取从轻处理。如对方坚持依法处罚,您应接受。如您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向当地主管机关申诉。

(三)外汇管理

斯里兰卡对外汇进行管制,外币可以自由兑换成斯里兰卡卢比,但斯里兰卡卢比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如果要将斯里兰卡卢比兑换成外币,需要得到斯里兰卡外管局的批准。换回外币不受此限,但需提供购买斯里兰卡卢比的证明。

从斯里兰卡出境或入境斯里兰卡的人均可携带合法获得的现金和其他形式的外汇(银行汇票、支票、旅行卡等),如现金和其他形式的外汇总值超过15000美元,则须向海关进行申报;如总值未超过15000美元,但现金超过10000美元也应该向海关申报。任何在斯里兰卡或居住在斯里兰卡的人都可以分别带出或带入最多2万斯里兰卡卢比。

(四)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包括所有海关程序和要求。有关清单并不详尽。详情请访问斯里兰卡海关网站(www.customs.gov.lk)、斯里兰卡机场网站(www.airport.lk),或咨询斯海关官员(电话:0094-11-2221333)。入境时切记申报贵重物品和外币,特别是那些将来在您离开斯里兰卡时需带回的贵重物品和外币,以免出境时受阻。在当地购买贵重物品时,应保存好发票,以便出境时海关等部门查验。

二、检验检疫

(一)主要依据1952年12号法案,预防和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斯里兰卡境内和境外的传播。包括:

1、产品的质量证书,由斯里兰卡标准局负责和出具。

2、农产品检验检疫证书,由斯农业局负责和出具。其中,蔬菜、水果、花草以及树木,由斯植物检疫办公室出具证书。

3、动物检疫证书,则由斯动物生产和检疫局负责和出具。

(二)2022年12月6日,斯里兰卡卫生部发布公告:自斯里兰卡当地时间2022年12月7日0时起,任何经由机场或海港抵斯人员无需再出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无需在登机前或抵斯时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外国公民/游客抵斯后核酸检测呈阳性,应在私立医院/酒店/住所隔离7天,治疗和隔离费用自理。

(三)自安哥拉等33个非洲国家和阿根廷等13个南美国家来斯里兰卡的乘客入境时还需出示黄热病疫苗接种证书。

居留入籍

一、签证延期

2021年8月,斯里兰卡移民局发布公告,无有效签证的外国公民,除需缴纳签证费外,还将被处以500美元罚款。在斯里兰卡投资、工作、学习人员、斯籍人员家属等可向斯移民局申请居留签证,该签证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可逐年续签,费用每次200美元(斯籍人员配偶和受抚养子女免费)。相关手续如下:

(一)在斯留学或进行长期学术研究,需向移民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学生签证:

大学生:高等教育部推荐信、大学申请信。

16岁以下学生及其监护人:就读机构申请信、使馆推荐信、每人每年汇入斯里兰卡银行1500美金的银行回执。

(二)凡需长期在斯工作或进行商务活动的中国公民,需向移民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工作居留签证:

在投资局(BOI)注册公司的:BOI 证书、公司申请信、BOI 协议、公司注册证书、相关政府部级机关推荐信、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受雇于项目的:项目办公室申请信、相关政府部级机关或外部资源局(ERD)推荐信、项目协议、申请人护照资料页复印件。

其他类型居留签证申请信息详见斯移民局网站https://www.immigration.gov.lk

自2019年6月3日起,所有居留签证申请人都必须接受斯里兰卡卫生部出台的的健康保护计划。如您来长期居留,您需要在入境后7天内申请健康保护计划,您首先要在斯卫生部网站www.health.gov.lk/IHU/预约体检,再携带预约号、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入境健康检查中心接受结核病、疟疾、艾滋病和丝虫病等四种疾病的筛查,并缴纳相当于75美元的斯里兰卡卢比现金。然后向移民局提交居留签证(新/续签)申请,移民局将为通过健康评估的人签发有效期一年居留签证。每次续签居留签证均需进行体检。持有外交护照的申请人及其家属和斯里兰卡移民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免于接受该计划。

二、工作就业

(一)外国人赴斯里兰卡工作,应得到斯里兰卡当地主管部门的工作许可批准。其中,工作所在行业的当地业务主管部门(雇主)负责接受申请和初步批准;斯里兰卡外国人就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同意批准和登记;斯里兰卡移民局负责工作签证的办理。

(二)外国人在斯里兰卡工作,需要经过严格审批。符合条件获得批准在斯里兰卡工作者,需遵守斯里兰卡劳工法中关于外国人雇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斯里兰卡当地法律的规定,其中包括工作范围和性质以及签证、工资所得税等相关规定。

(三)外国人在斯里兰卡工作的申请程序为:由所雇佣的公司提出申请;由雇佣公司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证明和批准;报斯里兰卡外国人就业管理办公室批准登记;由斯里兰卡移民局核对颁发工作邀请;由斯里兰卡驻中国使领馆核对颁发入境签证;外国人入境后至斯移民局办理居留签证。

(四)申请人需向所在公司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健康保护计划体检合格表、按照移民局规定填写的居留签证表格和照片。

(五)来斯之前,请务必核实雇主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明确出国后从事的具体工作。

三、国籍政策

斯里兰卡公民分后裔型公民和登记型公民两大类。

斯主要实行血缘原则的国籍政策,父母一方为斯里兰卡籍,其子女出生即获斯里兰卡国籍。根据现行政策,斯里兰卡不允许外国人加入斯国籍。一般来讲,斯里兰卡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即自动丧失斯里兰卡国籍。但斯实行双重国籍政策,经过批准,斯里兰卡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时可以保留斯国籍,也可以在失去斯国籍后重新恢复斯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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