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公民出国 > 了解目的地 > 亚洲 > 尼泊尔 > 服务信息
尼泊尔
中秋国庆期间赴尼泊尔中国游客注意事项
  •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5:01  

  中秋、国庆假期以及尼泊尔传统节日德赛节日益临近,尼雨季即将结束,逐步进入旅游旺季。现提醒赴尼中国游客注意事项如下:

  一、出入尼境规矩多,行前准备不可少

  (一)出行前请仔细检查护照、签证、机票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备份留存。为减少旅游风险损失,建议购买保障力强的旅行保险。

  (二)尼方给予中国普通护照落地签证免费待遇,入境时请留意签证、入境章等入境手续办理情况。自吉隆口岸陆路出境来尼的游客,请务必要求尼方热索瓦边防口岸在旅行证件上加盖入境章,以免给旅行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三)尼对外汇和黄金白银实行严格管制。携带超过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入境应主动申报,并妥存申报单备查。禁止携带超过黄金50克、白银100克的饰品入出境,禁止携带任何未经加工的裸金裸银。违者将面临查扣、长期羁押和高额罚款等处罚。

  (四)尼严禁携带生鲜动植物、濒危珍稀动植物及其制品出入境。在尼期间,请勿购买、携带象牙、红木、龟壳、犀牛角、穿山甲等违禁物品及疑似饰品。购买珠宝、虫草、唐卡、蜜蜡、菩提等特色纪念品、礼品应适量并索要正规发票,以备海关查验。

  (五)廓尔喀军刀作为工艺品是尼著名特色旅游商品,但尼出境及我国入境均严禁携带军刀,建议来尼中国游客请勿随身携带或随机托运军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六)尼印两国公民可自由往来尼泊尔与印度边界口岸,但第三国公民不能自由通行。如有自尼赴印旅行计划,请提前办妥赴印签证,以免受阻被扣、影响行程。

  二、交通安全勿轻视,拥堵延误需耐心

  (一)尼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较差,尤其在雨季,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的情况屡见不鲜,自吉隆口岸到加德满都的陆路交通经常处于中断、关闭状态。选择陆路交通来尼的游客请密切关注吉隆至加德满都的交通状况。

  (二)在尼境内旅行,请选择路况较好的旅行线路和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如遇恶劣天气,请审慎乘坐支线小型客机和往来山区的公共交通车辆。尽量避免乘坐、租用摩托车等轻型机动车辆。

  (三)近期,尼发生多起涉中国公民的交通(包括自行车、摩托车和四轮机动车等)意外事故,对当事人造成身体伤害、经济损失并严重影响旅游行程。根据尼交通法规,外国人持本国驾照不得直接在尼驾驶机动车辆。尼为右舵车国家,与我国驾驶习惯相反,且道路狭窄、路况较差,缺少必要的标识提示,尼方驾驶人员超车超载、紧急变道、随意停靠等乱象丛生。建议中国游客在取得尼当地驾照之前请勿在当地租用、驾驶机动车辆。

  (四)在尼因天气或空中管制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经常发生,由于路况等原因交通拥堵情况较为普遍,请做好行程安排,保持耐心。

  三、风险旅游存隐患,量力而行需谨慎

  (一)尼旅游资源丰富,有不少高山徒步、登山、滑翔、漂流等风险旅游项目,近年来,多次发生中国游客高山徒步或登山期间发生严重高原反应、乘坐滑翔伞高空迫降坠落、徒步途中失足落水或坠崖等意外事故,致当事人死亡或受伤。如参加此类旅游项目,请务必提前了解项目要求和气象条件,在国内购买相应的国际旅行保险,在当地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协议,接受必要的技术培训,做好身体和心理准备,服从专业人员指导,遵守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

  (二)尼高海拔山区通讯信号微弱、与外界联系不畅,经常出现游客“失联”现象。如参加徒步、登山等旅游项目,务必结伴而行,聘请当地有资质的导游、背夫。请在进山前将行程计划告知亲友,出山后及时联系报平安,以免亲友担忧。

  (三)尼是无人机管控国家,使用无人机拍摄前,须提前向尼信息通讯部和文化旅游民航部申请许可。此前多次发生在未获许可情况下使用无人机,遭罚款、没收无人机,甚至拘留较长时间的情况。

  四、法规禁忌记心间,文明出行助平安

  (一)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风俗民情、宗教信仰和旅游场所的管理要求,远离黄赌毒。尊重、配合执法人员,避免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或产生肢体冲突。请勿招惹街头犬、猴,以免遭到攻击、造成不良后果。

  (二)旅行过程中,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夜晚外出。

  旅途中如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人身伤害、被抢被盗、旅游纠纷等情况,请及时就近报警(当地报警电话100,旅游警察电话1144),并与中国驻尼泊尔使馆联系(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977-9801037888)或拨打中国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86-10-59913991)。

  • 分享到:
中国公民办事须知                                                           外国人来华办事须知 / Visit China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找错 | 党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