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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
签证入境

一、短期停留签证(C种类)

短期停留签证(C种类)可以在申根国家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超过其所规定时间需按照国别签证办理,适用于(团体)旅游、探亲访友、职业培训、商务、会议、展会、文化体育交流等。如递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审理结果将于比利时使领馆收到申请后2至15个工作日内做出。但如果申请需递交至比利时移民局,受理时间可能将会超过15天。(申请各类短期停留签证所需材料清单请参照比利时签证中心网站https://visa.vfsglobal.com/chn/zh/bel)

二、长期停留签证(D种类)

长期停留签证(D种类)适用于停留90天以上的所有签证种类: 学习,工作,结婚,同居,家庭团聚,互惠生等。长期签证申请的受理时间会根据不同种类和时期于2 个月至9个月做出决定。在某些时段(夏季、节假日),所需时间可能更长。(申请各类长期停留签证所需材料清单以及各类表格请参阅比利时签证中心网站:https://visa.vfsglobal.com/chn/zh/bel)

三、签证申请注意事项

1、比利时签证申请表应在线递交。网址:https://visaonweb.diplomatie.be/en

2、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申请签证时可先提供机票订单,获得同意颁发签证时再确认购买机票。

3、签证申请需根据户口所在地或长居地递交到在华15个签证申请中心之一。详见https://visa.vfsglobal.com/chn/zh/bel/attend-centre

4、在拒签的情况下,申请人将被书面告知拒签的原因,根据申请时的选择,拒签信将使用荷兰语、法语或德语。

5、对于未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授权材料。

6、即使持有比驻华使领馆或其他申根国家颁发的有效签证,比边检人员也有权拒绝签证持有人入境。

海关防疫

一、可免税携带物品(仅限于个人使用,不可作为商品交易)入境的数量如下:

旅客从其他欧盟国家(部分欧盟国家和地区可能执行不同的政策)抵比,可携带卷烟800根,小雪茄400根,雪茄200根,烟草1公斤,啤酒110升,葡萄酒90升(其中气泡酒最多60公升),开胃酒20升,烈性酒10升。

旅客从非欧盟国家抵比,可携带卷烟200根或小雪茄100根或雪茄50根或烟草250克;葡萄酒(不起泡)4升、啤酒16升和烈性酒1升,或含酒精饮料(22度以下)2升,或气泡酒2升。仅17岁(含)以上的旅客可携带烟草和酒精类物品。

二、从非欧盟国家入境或出境前往非欧盟国家的旅客,如携带超过10000欧元的现钞或等值有价证券,需要向比海关申报。

三、部分动植物及其制成品(包括但不限于贝壳、象牙制品、肉类、熟肉制品、植物或花卉种子、水果蔬菜等)、枪支、弹药、奢侈品仿制品禁止入出境。

四、部分古董、艺术品、宗教用品无专门许可不能携带入出境。

由于海关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具体信息请参阅比利时外交部网站https://diplomatie.belgium.be/fr/conseils-aux-voyageurs/douane 或比利时财政部网站https://fin.belgium.be/en/private-individuals/international 。


居留入籍

一、外国人居留

希望在比利时停留 90 天以上的第三国国民必须申请办理D 签证。D类签证持有者抵达比利时后,须在8天内向居住地市政管理部门报到。经居住地调查后,D类签证持有者将被登记在外国人登记册,并获得居留许可。居留许可续期申请通常必须在到期日前 60天至30天之间向居住地市政厅提交。

二、国籍政策

比利时国籍可通过授予(attribution)、声明(déclaration)或归化(naturalisation)三种方式获得。

(一)授予(attribution)比利时国籍包括(不限于)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1. 出生在比利时且出生时其父母一方具有比利时国籍;

2. 出生在比利时以外国家,(1)其父母一方出生在比利时且为比利时国籍;(2)其父母一方为比利时国籍且在孩子出生后五年之内已申请要求授予比利时国籍;(3)其父母一方为比利时国籍且孩子年满18周岁前无其他国籍。

3. 出生在比利时,同时其父母一方出生在比利时且在孩子出生前的十年当中以比利时为主要居住地满五年以上。

(二)外国移民可通过声明或归化方式申请加入比利时国籍。

入籍详细规定请参见比利时国籍法:https://www.ejustice.just.fgov.be/cgi_loi/change_lg.pl?language=fr&la=F&table_name=loi&cn=198406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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