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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
签证入境

一、签证须知 

2025年1月1日,保加利亚正式取消与其他申根区邻国之间的陆地边境管制,全面加入申根区。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赴保须提前办妥申根签证。根据有关协定,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在保加利亚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免办签证,自入境之日起每6个月内可免签停留总计不超过90日。

保加利亚在中国有2个使领馆,即保驻华使馆和驻上海总领馆。上海、安徽、福建、江西、江苏、浙江属于保驻上海总领馆的领区范围,除上述六省市之外的其他地区属于保驻华使馆的领区范围。保在北京、上海、长沙,成都,重庆,福州,广州,杭州,济南,昆明,南京,沈阳,深圳,武汉,西安开设了签证申请受理中心。申请人一般根据领区划分前往上述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申办签证。

保加利亚签证详细申办方式请参阅保驻华使馆和保外交部网站,网址如下:

https://mfa.bg/en/services-travel/consular-services/travel-bulgaria/visa-bulgaria

https://www.mfa.bg/zh/5632

二、入境须知

中国公民入境保加利亚时,须随身携带有效护照(剩余有效期大于6个月)、签证、机票以及与入境目的相关的材料,如邀请函、入学通知书、酒店订单、回程机票、行程安排、资金证明等,以备查验。

如遇工作人员问询或检查,请予以配合,如实回答询问。如不懂保文或不能正确理解问题,可请其提供翻译;如认为受到不公正对待,应冷静表达意见,并收集和保存证据,以便日后通过投诉或司法途径维权,切勿言行过激;如被拒绝入境且滞留机场,可要求对方提供基本人道待遇。

如有物品需要申报,请如实填写海关申报单等单据,不得疏漏或存侥幸心理。

特别提醒:持有效申根签证并不保证可以入境保。如第三国公民在进入保边境时不符合欧盟理事会第2016/399号规定第6条有关人员流动的法案,根据该法案第14条,保有权拒绝其入境。


海关防疫

保加利亚海关政策遵循欧盟法律的相关规定。携带10000欧元或以上等值外汇入出境须向海关申报。实践中,团组通关时,携带现金数额以每人现场实际携带数额为准,不按团组人数平均计算。    

携带1升以上酒精度数超过22度的烈性酒或2升以上酒精度数低于22度的葡萄酒及含酒精饮料、200支以上香烟或50支以上雪茄烟或250克以上烟草制品应向海关申报。贵金属及其他专业和技术设备也须在入境时申报。携带药品仅限个人需要的常规用量。所有动植物源产品的进口须符合欧盟植物检疫和兽医管理标准,并附相应的检验证书。如携带违禁物品未申报,海关有权没收物品并视情罚款。

详细信息请参阅保海关网站有关说明:

https://customs.bg/wps/portal/agency-en/home/info-citizens/info-citizens

居留入籍

一、国籍政策

保加利亚承认双重国籍,但认为同时具有其他国籍的保公民,在保法律面前只被视为保公民。保公民与外国公民缔结或终止婚姻,或夫妻一方改变国籍,另一方的国籍不因此而改变。保支持按血统、出生地原则取得保国籍。

二、外国人居留政策及相关手续

外国人在保居留许可主要分为短期居留、长期居留和永久居留,上述居留许可的申请均由保内务部首都局和地方局下属的外国人行政监管部门受理,受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参考如下网址:

https://www.mvr.bg/migration/en/administrative-services/administrative-servces/issue-of-residence-permits-to-third-country-nation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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