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证
(一)外交、公务护照免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安哥拉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不包括公务普通护照)的公民和安哥拉共和国持有效的安哥拉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
(二)普通护照(含公务普通护照)短期访问免签证。安哥拉政府宣布,自2023年9月29日起对中国公民单方面实行免签政策:短期来安旅游(含短期商务访问)的中国公民可免签证多次入境,每次入境停留期不超过30天,每年可免签入境停留累计不超过90天;须遵守边检、海关防疫等规定,持剩余有效期长于停留期的有效护照;免签入境后不可在安境内续签或另行申请签证,入境后须在30日内离境;若一年内累计停留超过90天且欲再次来安,则须按现有做法向安驻外使领馆申请签证,或预先在安国家移民局官网申请、在线获批后入境时办理落地签证。
(三)因工作、居住、学习、就医等事由来安,须在出发前按规定向安哥拉驻外使领馆申请并办妥相应种类签证。安对外国人签证有严格的法规,在安工作需事先在境外办妥签证,雇主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员工办妥相应签证手续(包括支付等值返回国籍国机票费用的遣返保证金)。免签或持旅游签证入境不可在安境内转换办理工作签证。安工作签证流程不清、手续繁杂、耗时较长、费用高昂,且无法得到保证。雇主雇用无工作签证人员,未持相应工作签证而在安工作的,均属于非法,双方权益均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且可能受到罚款、拘押、遣返等处罚。
二、入出境检查
(一)入境
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安哥拉须持剩余有效期长于停留期的有效护照,通常应不少于6个月;亦可提前在线申请旅游签证,或已提前办妥与入境目的相符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已持由安移民局颁发的有效居留证(俗称“白卡”)。最终是否被允许入境将由安海陆空各边防入境口岸移民检查官员现场决定。
(二)出境
无正当理由超出签证准许停留期限的在安外国籍人员被视为非法滞留,将被处以每日16,720宽扎至114,400宽扎(约合人民币100-700元)不等的罚款,处罚期限不超过30天。若为离境时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一致。移民管理部门可依法对外国人采取强制遣返措施。
一、海关规定
根据安哥拉海关规定,出入境应如实申报所携带物品。海关人员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如发现超量或违禁物品不报,将被罚款、没收物品、甚至监禁。
(一)免税物品限制
免税物品限制。根据《海关法》规定,旅客可携带以下个人物品免税免申报入境:3部手机、1台相机、1台平板电脑、1台笔记本电脑、3瓶香水、个人衣物、1升烈酒、2升葡萄酒、400支香烟或500克烟丝或100支雪茄、个人卫生用品、家庭宠物(1年1次,须有健康证明或疫苗接种书)等。18岁以下旅客不得携带香烟、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
(二)货币管制
入境:不论是否为在安居民,均可携带不超过等值于1万美元的外币或宽扎现金入境,超额者需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出境:外汇居民个人出境时可携带总价值不超过1万美元的本国货币和/或外币。年龄在18岁以下且无人陪伴的外汇居民个人出境时,可以携带总价值不超过1千美元等值的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
非外汇居民(如短期游客)出境时,可携带与入境时货币等值的外币。
根据前款规定,出境时携带等值于或超过1万美元的货币,须在出境时向海关部门提交货币入境时的申报单副本,以证明该金额合法入境。
(三)动植物检验
安哥拉和中国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象牙及其制品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的保护范围,禁止携带。
根据安《刑法》、《海关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非法运输大黑羚羊、象牙制品、犀牛角制品等将被处以罚款和有期徒刑。中国海关亦严禁以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犀牛角及其制品进出境,违反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除非得到批准,禁止携带动物遗骸、活动物和某些文物出境。如有疑问请联系兽医服务部门或文化部确认。禁止携带枪支、爆炸物、腐蚀品、压力容器等危险品登机。
留意我国入出境相关法规,尤其是对行李物品、免税入境物品、货币和禁止进出境物品等方面的规定和限制,避免携带违禁物品并如实申报。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规,我国严禁以任何贸易方式或者携带、邮寄象牙、犀牛角及其制品进出境,违反者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被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二、防疫检疫
自2023年10月26日起,安哥拉总统令宣布包括中国在内的148国公民来安入境无须出示有黄热病疫苗接种记录的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俗称“小黄本”)。在罗安达2月4日国际机场等处仍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要求入境人员出示“小黄本”的情况。
考虑到安哥拉流行病传播情况、卫生条件和医疗条件,大使馆建议中国公民参照中国防疫部门的相关建议,在出国来安之前接种相应疫苗,携带国际疫苗接种证明备用。
如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包括被索要小费,建议依法理性维权。必要时请对方出示执法证件,保留证据。语言不通的,可联系机场志愿者寻求翻译帮助。
一、国籍政策
《安哥拉国籍法》规定,父母一方具有安哥拉国籍,其子女无论是否在安境内出生,具有安国籍;在安境内登记的新生儿,不论父母国籍,可推定获得安国籍。外籍人员可通过亲缘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等方式获取安国籍。安国民议会或总统可向对安国家作出重大贡献或服务的外籍人员授予安国籍。
二、外国人居留
外国公民可在安居住并申请居留许可。根据《安哥拉共和国外国人管理法》,居留许可是证明当事人在安境内具有合法居民身份的唯一证件,分为临时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许可。前者有效期2年,可多次续办等长延期。持有临时居留证满10年后,可申请获得永久居留证,有效期5年,可多次续办等长延期。有关居留证件的办理、延期、补办,请咨询安哥拉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