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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
十七、海外中国公民如需向居住国提供其在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其办理公证?
  •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5日 09:21  

  中国驻外使领馆无法办理。在中国境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当事人亲自或委托他人(亲友或律师)向其在中国境内原户籍地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由中国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但日本等某些国家除用于诉讼等特殊情况外,对我国内出具的、拟发往这些国家使用的公证文书单方免除认证手续,在国内公证处办妥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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