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公民出国 > 了解目的地 > 亚洲 > 以色列 > 服务信息
以色列
中国政府和以色列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1月17日生效
  •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5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将于2016年1月17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有效的外交或公务护照的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自第一次入境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以色列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九十日,以色列国公民自入境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三十日,免办签证。

  • 分享到:
中国公民办事须知                                                           外国人来华办事须知 / Visit China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找错 | 党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