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因公外派常驻人员所持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时,可申请补发因公护照。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21mm-24mm、长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四)在美居或其他国家的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五)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美前后经历,在美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六)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请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内原派出单位,由其向原发照机关提出补发申请。接到原发照机关通知后,使领馆将通知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一)由于护照由制证中心统一制作,从申请人到馆申请开始计算,约需1个月。
(二)使领馆将发给自动查询说明,或在证件办妥后电话通知取证时间。
五、取证及收费
(一)申请人在取证单表明的日期,或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查询护照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也可申请回邮服务。
(二)因公护照补发收费40美元。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公司支票、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或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三)申请证件回邮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金额包括办证费和邮寄服务费5美元/信封(如两人使用同一信封回邮,只收取一份邮寄服务费),现金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或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四)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原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