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临时来美护照遗失、被盗,又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所需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二)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4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背景为白色或淡蓝色;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四)护照遗失、被盗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遗失、被盗护照情况和经过,护照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时间,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五)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根据就近原则,由本人向使领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一)此类申请需向国内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领馆将在最短时间内办理。
(二)使领馆将发给自动查询说明,或在证件办妥后电话通知取证时间。
(三)申请人也可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以缩短办证时间。
五、取证及收费
(一)申请人在取证单表明的日期,或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查询护照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也可申请回邮服务。
(二)使领馆在收到国内回复后正常办理旅行证(4个工作日)收费25美元,加急办理(2-3个工作日)收费45美元,特急办理(1个工作日)收费55美元。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公司支票、信用卡(Mastercard,Visa Card),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支票。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或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三)申请证件回邮仅接受现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金额包括办证费和邮寄服务费5美元/信封(如两人使用同一信封回邮,只收取一份邮寄服务费),现金支票收款人为Chinese Embassy或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四)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颁发旅行证后,遗失、被盗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