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件种类
1、香港、澳门同胞前往内地,不能持用特区护照,而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未持有“回乡证”的港澳居民赴内地,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同胞回大陆,需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并向使领馆申请办理入境签注。未持有“台胞证”的台胞赴大陆,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向使领馆申请签证。
(二)申请旅行证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片3张(请务必点击查看照片具体要求);
3、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
4、在加居留证件或其他国家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持用台胞证申请签注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一次入出境签注申请表》1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浅色背景的彩色护照照片(小2寸,48mm×33mm)1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3、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
4、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加居留证件或其他国家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6、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方式
1、申办旅行证须由本人根据在加居住地,按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划分,亲自到使领馆申请。
2、申办签注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根据在加居住地,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划分,向使领馆申请。
(五)办证时间
正常需4个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个工作日)或特急(1个工作日)服务。
(六)取证及收费
1、请按取证单上标注的取证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取证。
2、正常办理旅行证收费40加元,正常办理签注收费20加元,加急办理加收35加元,特急办理加收50加元。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如在大使馆办理,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如在总领馆办理,则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旅行证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