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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事
三十三:中国内地文书送往国外使用时,如何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5:36  

     答:2023年3月8日,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1月7日《公约》在我国生效实施,自该日起,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公约》缔约国使用如需办理附加证明书,应向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申请办理。送非《公约》缔约国使用,如需办理领事认证,一般应先由外交部领事司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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