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乌互免签证协定》2025年6月1日生效,根据协定,持有效的中国公务、公务普通及普通护照的人员和乌兹别克斯坦普通护照的人员,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如需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单次停留逾30日或者在缔约另一方境内定居,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等须经缔约另一方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缔约另一方前申请相应签证。
根据《中乌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赴乌兹别克斯坦可免签停留30天。
二、中国公民如需办理赴乌签证,则应持乌方邀请函、签证申请表等材料在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领馆办理签证。赴乌人员签证申请表需在网上用英文填写,填写完毕后自行打印签证申请表,贴申办人照片,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邀请函等必要材料送至乌驻华使领馆领事处。台湾同胞请务必办理贴纸签证。
乌兹别克斯坦驻华使馆网站公布的签证办理费用如下:
(一)一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7天为60美元,不超过15天为70美元,不超过30天为80美元,不超过3个月为100美元,不超过6个月为140美元,不超过1年为180美元。办理时每申请增加一次入境次数,费用增加10美元。
(二)多次入境:
停留期不超过6个月为170美元,不超过1年为270美元。
(三)72小时内过境:
72小时内1次过境签为60美元,72小时内2次过境签为70美元。
发放签证时,乌方还根据办理签证的实际支出另行收取规费,此类规费金额取决于签证办理地点,与申请人国籍无关。
三、《中乌互免签证协定》生效后,乌方自2021年3月1日起对中国公民实行的10日入境免签政策仍然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适用。免签入境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民如由塔什干国际机场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任一航空公司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如持非乌兹别克斯坦航空公司机票,请于入境前同所购票航空公司确认已将本人信息通报乌边防部门以备查验。如由陆路口岸入境,需持10日内有效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航空公司离境机票。免签停留期限自入境之日起计算,入境时应向边防人员出示返程或赴第三国机票。如因生病或航班取消等原因造成逾期滞留,可持相关证明在当地移民局办理出境签,乌方将视情决定是否免于相关处罚。
四、出入境时有边防检查和海关检查,请持有效护照、签证排队候检。
一、报关流程
入境时需同时填写两份一样的海关申报单(持外交护照者免填),其中一份交海关,另一份经海关盖章后交还给本人,留待出境时使用。标准的申报单分成乌兹别克语、英语和俄语三种文本,用三种语言中的任意一种填写均有效。
出境时须向海关出示入境时填写的申报单,并再次如实填写申报单。
二、报关要求
(一)乌海关规定,个人入境时携带外币现钞无金额限制,但等值超过1亿苏姆时需填写申报单;个人出境时携带外币现钞等值不得超过1亿苏姆,但入境时已申报的情形除外。
(二)如外国公民参加乌境内各类国际比赛获得奖金并需携带出境,能够提供证明收入合法性文件,可携带超过1亿苏姆等值外币现钞出境。
(三)入境申报单所填携带外币金额应与实际携带外币金额相符,出境时携带外币金额应等于或少于入境申报金额,否则会被认为是非法收入而予以没收。
三、自然人免税携带商品入出境限额
(一)自2025年5月1日起,自然人经国际机场入境可免税携带价值1000美元以下商品,经铁路、水路口岸入境免税携带商品金额为500美元,经公路口岸为300美元。主要免税入境商品限额如下:酒类不超过2升,香烟不超过200支,雪茄不超过5支,香水、香氛等不超过3瓶(不超过300毫升)。自2025年7月20日起,如个人在乌境外停留不足两天(经铁路、河运或公路口岸入境)或三天(经国际机场入境),并且(或)在一个日历月内三次(含)以上在境外停留,则入境时所携带商品不享受免税政策均需缴税。
(二)自然人经公路、铁路和水路口岸入境,每半年可一次性免税携带以下20种家电和办公用品,每种限一件:电冰箱、冰柜、空调、吸尘器、洗衣机、煤气或电炉灶、电视机、微波炉、电动绞肉机、烤箱、电熨斗、吹风机、食品加工机、电话机(包括移动电话和带有移动通信模块的设备)、 计算机设备、打印机和多功能办公设备、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成套餐具。每个自然人每月还可免税携带单品种2公斤以内、总重量不超过10公斤的日用消费品入境。
(三)自然人可免申报携带价值5000美元以下商品出境,超出该数额商品需提前申报。主要免申报商品限额如下:大米不超过3公斤,面粉制品不超过5公斤,肉类、糖、植物油不超过2公斤,新鲜蔬果及干果不超过40公斤,成品首饰黄金不超过65克、白银不超过200克。如携带乌本国生产的贵金属制品出境则须持有证书。
四、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禁止携带入境物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爆炸物和爆破工具;旨在破坏国家社会秩序和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鼓吹战争、恐怖主义、暴力、民族主义、宗教仇恨、种族主义及其各种形式(反犹太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印刷品、手稿、印版、绘画、照片、胶卷、底片、电影、视频和音像制品、唱片、录音等材料;乙醇;激光发射器;烟火装置;与赌博相关的老虎机等;M2、M3、N2类别的二手车、未达到“欧3”排放标准的新车;能效等级为G或F的家用电器;功率超过40W的白炽灯炮;无人驾驶航空器。
携带野生动植物相关物品、可对臭氧层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物质、枪支弹药、无线电设备、宗教文献和文物等入境需首先获得乌有关主管部门许可。
五、携带个人自用药品入出境标准
未出示居住国或抵达国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情况下,个人可携带:药品数量不超过10种,每种药品不超过5个外包装单位;医疗产品数量不超过5个单位。每个外包装单位所含固体剂型(片剂、糖衣丸、颗粒、粉剂、胶囊)不超过 100 个单位;用于配制溶液的粉末不超过 500 克;颗粒形式的顺势疗法药物不超过50克;输液剂和口服液不超过 500 毫升;注射剂不超过 10 个安瓿或10小瓶;外用药物不超过200毫升或200克。药品和医疗产品必须保留制造商原产包装。携带非常规类药品和处方药需向海关申报。
一、居留登记
(一)临时居留登记。在乌临时居留的外国公民,应于入境后3个工作日内在居住地办理居留登记,登记期限以住房所有者在申请中注明的期限为准,但不得超过免签期限或所持签证的有效期。如外国公民入住宾馆等住宿场所,或在医疗机构治疗,住宿场所或医疗机构应通过“E-mehmon”系统为其办理居留登记。登记凭证应妥善保管以备出境查验。
在乌临时居留的外国公民,须遵守《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居留规则》, 包括在登记居住地地址居住,随身携带旅行证件,应执法人员的要求出示证件,以及在证件丢失时立即通知内务机关及接待他们的自然人或法人。
外国公民违反在乌居留规定的(如:持过期旅行证件居留、未按规定办理居留地登记、未遵守变更居住地的程序要求、超期居留等)将被处以行政处罚。
凡在乌停留期不超过30天的外国公民,不论其持何种类型签证,均可在emehmon.uz网站上自助办理居留登记。如非在宾馆等住宿场所居留且停留期超过30天,需在入境后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域移民部门办理居留登记。变更住宿场所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居留登记变更手续。
(二)长期居留登记。外国公民须持乌内务部签发的在乌居住证才能办理长期居留登记。
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需入境后10个工作日在居住地进行登记,登记期限以住房所有者的申请或在税务机关登记的住房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期限为准,但不得超过一年。居留登记到期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登记。若变更居住地或暂住地,须在抵达新的居住地或暂住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
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长期居住的外国公民,在其所属企业、机构和组织的公务住宅(宿舍)登记,由内务部门移民和公民身份登记机构(现场申请)根据住房文件(凭证)或这些企业、机构和组织负责人的书面许可办理。
(三)以下情况免办居留登记:应乌方邀请来访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员、政府代表团成员;持联合国护照者;来乌不超过3天即出境者。未满16周岁的儿童,依照其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办理等。
(四)注意事项:驻乌使团及新闻代表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居留登记在乌外交部办理,乌向上述人员发放相应证件并据此在其护照上做相应备注;凭乌邀请方的书面申请可延长外国公民居留期限,但不应超过其所持签证有效期;未按规定办理临时居留手续将面临罚款或限制入境等处罚。
二、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颁发对象为:年满16周岁长期居住在乌境内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依法在乌购置住房的外国公民及无国籍人士(住房价格按地区需达到10万至30万美元以上);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外籍及无国籍直系亲属;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的外籍及无国籍配偶,且夫妻共同生活5年以上;由乌国家机关聘用的外国高级别专家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投资额超过300万美元、在乌设立生产或服务型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具有“荣誉公民”身份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依法丧失乌国籍从国外返乌者;在乌长期居住但未加入乌国籍或依法丧失乌国籍人员。提交申请表、护照、2张35×45mm黑白或彩色照片及其他相关文件。
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但不超过持证者的护照有效期。如需延期或换证,应在有效期满前10日提出申请。居住证最多延期5次,超过5次者换新卡。如持证者在其护照过期后一年内无法提供新护照或办理护照延期手续,乌内务部将向其颁发无国籍人士居住证。
三、国籍政策
乌不承认双重国籍。乌国籍政策采取出生地和血源相结合原则。乌国籍的加入或退出须经乌总统国籍委员会审批。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满足以下条件:已办理退出外国国籍;申请前在乌连续居住满5年(或与乌兹别克斯坦公民结婚并共同在乌连续居住满3年);有合法经济来源;遵守乌兹别克斯坦宪法;国语水平满足日常交流需要。
申请加入乌国籍时须提交:加入国籍并愿在乌长期居住的申请书、申请表、个人简历、3张照片、退出其他国籍或无国籍证明书、健康证明及艾滋病检查结果、提供申请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在乌出生的文件或证明。以上材料需一式三份,入籍审查时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