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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签证(Z字签证)颁发对象和所需材料是什么?
  •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1日 08:52  

(一)颁发对象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请按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要求,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护照和照片、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具体要求请参考中国签证在线办理系统“签证办理指南”栏目(网址:https://consular.mfa.gov.cn/VISA/)或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网站】,以及:

以下材料之一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工作期限不超过90日的,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工作时间不能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所注期限;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明》;

(3)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营业性文艺演出批件(只适用于来华进行营业性演出的申请人);演出期限不超过90日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且申请人须在《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上注明的起始日期前申请签证,演出时间不能超过《外国人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4)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发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信》;

【请注意】持证人入境中国后须在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居留证件,但停留期为30日且签证上标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工作证明所注期限”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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