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
塔吉克斯坦
签证入境

1.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赴塔免办签证准予停留30天。如停留期超过30天,需前往塔领事总局办理签证续签手续。中国公民持因私护照赴塔需在入境前到塔吉克斯坦驻华使馆办理相应签证;如要申请塔吉克斯坦落地签证,必须提前办好塔吉克斯坦外交部确认的签证邀请函,方可在机场办理落地签证。

2.自2017年1月1日起,塔方启用签证办理电子系统,须通过www.visa.gov.tj网站递交签证申请。

自2017年1月25日起,塔方颁布实施《关于为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员办理和颁发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签证及电子签证条例》,2009年版签证条例随之作废。新签证条例旨在完善办理和颁发塔签证、电子签证的规定和程序,对签证种类做出个别调整,在简化申请签证程序、吸引投资和旅游人员等方面有所更新。根据新条例,办理投资签证的手续有所简化、国际航班机组人员可免签整团入出塔国境。

3.入塔境时需提前填好“塔出入境单” ,请务必妥善保存,出境时需交回塔边检。

海关防疫

1.带入塔境的外币数量无限制(如所携带较大金额入境建议填写报关单,因出境会有外币数量限制)。可无申报带出塔境3000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如带出境的外币超出3000美元需填写海关报关单并出示许可证明(银行证明或入境时填写的外币报关单)。

2.入境可携带价值不超过1000美元、重量不超过50公斤的物品(托运行李具体限重请咨询航空公司),无需书面报关;如携带超出上述标准的物品需报关。出塔境可携带价值不超过3000美元的物品。通过塔海关可携带酒精类制品2升,烟2条。

3.塔海关对以下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须填写申报单且持许可证明):贵金属、宝石、大剂量药品(如安眠药、镇痛药等)、无线电通信设备、部分书籍和影像制品。

居留入籍

1.国籍

根据塔《国籍法》有关规定,除《国籍法》及塔与其他国家签订条约规定的特殊情形(可有塔、俄双重国籍)以外,塔公民不可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2.居留

中国公民赴塔后,应按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到内务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关于赴塔工作人员相关手续办理,首先持邀请函去塔驻华使馆面签并递交申请材料,之后等待塔外交部领事总局发回邀请确认码,塔驻华使馆据此办理1-3个月有效工作类入境签证,入塔境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内务部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在7-15个工作日内赴劳动部门办理劳动卡,之后由邀请公司协助赴塔外交部领事总局办理半年或1年期工作签证,拿到工作签证后本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内务部相关部门办理与工作签证期限相同的居留手续。

特别提示:申请劳动卡、工作签填写信息必须真实,特别是实际住所和工作单位一定要如实填写,塔执法部门会定期检查。

  • 分享到:
中国公民办事须知                                                           外国人来华办事须知 / Visit China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找错 | 党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