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护照均须本人亲自来馆办理(申领、 更换、补办),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总领事馆提醒各位侨胞做好如下准备:
一、正常换发 (原护照有效期在一年之内或无空白签证页)
1、填写护照申请表
2、两张规定尺寸照片(42X33 毫米)
3、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般情况下,申请护照换发时须将本人旧护照交至总领馆,待新护照制证完毕与旧本核对无误后,总领馆将旧护照注销作废与新护照一并发与本人。
5、时间:通常需要30天
二、新生儿童颁发
1、填写护照申请表
2、两张规定尺寸照片(42X33 毫米)
3、LIBRO DE FAMILIA 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双方护照、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出生纸
6、时间:通常需要30天
三、因私补发(护照丢失)
1、填写护照申请表
2、两张规定尺寸照片(42X33 毫米)
3、护照复印件、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警察局报案单或登报作废声明
5、写明遗失情况、出国经过,注明原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发照地点,出境日期,出境口岸,家庭地址(国内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家庭成员,签证国家。
6、时间:通常需要60天
四、旅行证颁发
(一)颁发条件
1、短期出国的中国公民护照丢失。
2、旅居加区的中国公民旅行前发现护照过期或即将过期,来不及申请换发护照。
3、在当地长期无工作、无居留及无护照,要求一次性回国的中国公民。
(二)颁发手续
1、填写护照申请表
2、三张规定尺寸照片(42X33 毫米)
3、护照复印件、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护照丢失者需警察局报案单,未丢失者需提交旧护照
5、填写情况说明,写清遗失情况、出国经过,注明原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发照地点,出境日期,出境口岸,家庭地址(国内户籍所在地详细地址),家庭成员,签证国家。
6、取证时间:护照丢失者,视国内核实身份情况定;持有旧护照者一周取证。
五、收费标准
正常换发 55 欧元
新生儿童颁发 55 欧元
因私补发 105 欧元
旅行证颁发正常26欧元,加急56欧元,特急66欧元
六、照片要求
1、白色背景彩色近照,无装饰或杂物
2、正面、免冠、睁眼
3、小二寸(42X33 毫米)的护照照片,头部不能太大或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