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国公民出国 > 了解目的地 > 欧洲 > 马耳他 > 入境居留
马耳他
签证入境

马耳他属申根协议国,其签证主要分为外交、商务、旅游、学习、探亲访友、工作和结婚签证等。除马耳他在北京和上海的两处签证申请中心外,自2017年9月起,沈阳、西安、济南、武汉、长沙、成都、重庆、昆明、南京、杭州、广州、深圳、福州马耳他签证申请中心均已由马耳他驻华大使馆授权,正式受理持有普通护照的申请人各种类型的签证申请、代收签证费用,并提供护照返还的服务。具体联系方式及申请材料,请参阅马耳他签证申请中心网站:https://visa.vfsglobal.com/chn/zh/mlt 

根据中马双边协议,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不含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从马耳他免签入境、过境或出境,停留不超过30天。如需经欧盟申根区其他国家转机来马或离马,请提前办妥有关国家过境或入出境申根签证。根据中欧双边协定,持有效外交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从欧盟申根区任一成员国入出境或过境,在欧盟申根区每180天内停留不超过90天。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者可免签入境马耳他并停留不超过90天。

自非申根区入境马耳他时,中国公民应当选择“其他护照通道”(Other Passports)办理入境手续,备好有效护照、签证、以及与入境有关的文件证明,以便边境移民官员查验。如遇困难,可向移民官当面表达意见,同时要求与中国使馆联系。自申根区入境马耳他无需办理入境手续。

如马耳他为中国公民离开欧盟最后一个国家,离境时可申请返还在欧盟购物增值税。办理时需出示商店开具的退税收据,填写表格,并出示商品备查。如下一目的地仍为欧盟国家,届时一并办理。

海关防疫

马耳他海关采用欧盟统一标准,分为红色、绿色和蓝色通道。有需要申报物品或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者,走红色通道;自非欧盟国家抵马,无需申报物品者,走绿色通道;自欧盟国家抵马,无需申报物品者,走蓝色通道。不得为他人携带物品过关。

自非欧盟国家入境每人可免税携带以下自用物品入境:200支香烟(或任选100支小雪茄、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1升酒精含量超过22%的烈性酒(或2升酒精含量低于22%的酒精饮料);4升无泡葡萄酒;16升啤酒(须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总价值不超过430欧元的其他物品(含香水、咖啡、茶叶和电子产品等)。

自欧盟国家经停中转入境者可将在非欧盟区所购自用免税品或在欧盟区所购物品自由带入马耳他,但总量不能超过以下标准:800支香烟(或任选400支小雪茄、200支雪茄或1000克烟草);10升酒精含量超过22%的烈性酒(或20升酒精含量低于22%的酒精饮料);90升无泡葡萄酒;110升啤酒(须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未满17周岁者不得携带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

携带以下物品入境时必须向海关申报:价值1万欧元以上的现金或旅行支票(含出境);超过免税限量或限额的自用品;用于商业目的的物品;违者将被处以罚款或没收。

违禁品或限制入境的物品有:动植物、蔬菜、肉制品、管制药品、淫秽物品、假冒和盗版产品、仿真枪械、毒品、弹药、爆炸物等。

居留入籍

持工作签证者抵马后需及时去马耳他身份局Identity Malta(网址:https://identitymalta.com/ )办理注册和居留事项;并依需要在居留期结束前3到6个月向就业局JOBPLUS(网址https://jobsplus.gov.mt/ )申请工作许可延期,后再去身份局办理居留延期。

持学生签证者经报到注册后,凭校方介绍信、房租凭证等文件去马耳他身份局办理注册居留,并于下学年开始前办理居留延期;

持探亲等其他签证者可在有效期内合法居留,原则上不予延期。

马耳他是欧盟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该国政府对非欧盟国公民在当地工作和居留规定较严。近年来随着北非非法移民不断涌入,马移民政策更趋严格。

马耳他承认双重国籍,外国公民可申请马国籍,但难度较大,只有与当地居民结婚5年和在当地工作达到10年以上者方可申请。外国公民可通过投资入籍项目IIP申请入籍。投资要求:向马耳他政府捐资60万欧元,并在马耳他居住满3年(标准入籍方式);或者向马耳他政府捐资75万欧元,并在马耳他居住满1年(快速入籍方式);房产要求:在马耳他购买一套价格不低于70万欧元的房产,并至少持有5年;或者在马耳他租赁一处年租金不低于1.6万欧元的房产,并至少居住满5年;公益捐款要求:申请者须向马当地非政府组织捐款1万欧元。具体请参考马耳他政府有关网站:https://komunita.gov.mt/en/,电话:(+356)2122 5232.,E-mail: info@komunita.gov.mt

外国公民还可申请在马办理MPRP永久居留。主申请人个人净资产不低于50万欧元或者主申请人年收入达到10万欧元以上,其中15万欧元是可变现的流动资产;房产投资要求:每户须在马耳他南部及戈佐岛地区购买价值30万欧元或者在马耳他中部北部地区购买价值35万欧元房产;或者每户在马耳他南部及戈佐岛地区租赁年租金1万欧元以上房产或在马耳他中部北部地区租赁年租金1.2万欧元房产,租期5年。向政府捐款:每户须向马耳他政府缴纳4万欧元行政管理费;针对购房家庭每户还收取政府捐款2.8万欧元,针对租房家庭每户收取政府捐款5.8万欧元;每户须向马当地NGO捐款2千欧元。每增加一位成年子女支付5千欧元捐款,每增加一位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则支付7500欧元捐款。申请获批后,在马落户满12个月,5年内要向马政府出示符合以上条件的证明,否则将取消“永久居留”资格。

获得永久居留后,可进行投资性活动(以成立控股公司的方式经营,或以马居民身份去其他欧盟国家经营),但不能在马工作,不能从事任何与马公民产生竞争的事务,不能出租房屋,不享受当地国民福利待遇。每年需申请续签永久居留身份。

具体请参考马耳他政府有关网站:https://residencymalta.gov.mt/the-mprp-programme/ ,电话:(+356) 22034000;Email: customercare.residencymalta@gov.mt 。

  • 分享到:
中国公民办事须知                                                           外国人来华办事须知 / Visit China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找错 | 党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38296号 京公网安备1104010270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