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申请人为中国公民,原持因公护照(包括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旧版因公普通护照)赴加,后因停留目的发生变化而需改持因私护照。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片3张;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加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加拿大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加拿大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赴加情况说明(包括原派出单位、工作单位、来加时间及原因、与原单位有无未了事宜、现工作单位等);
6、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根据在加居住地,按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划分,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1、此类申请需征求原发照机关意见,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2、如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国内亲友与原派出单位联系协商解决未了事宜,将有助于加快办理时间。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取证单标注的日期,或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网上查询护照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收费70加元。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如在大使馆办理,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如在总领馆办理,则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1、 换发因私护照后,原因公护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2、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