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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普通护照加注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3日 07:50 来源:  

  (一)适用情形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可向使领馆申请办理护照姓名加注;

  2、对已更改国内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使领馆可为其办理曾用名加注。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片3张;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带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来加签证相关页,最后一次离开中国的出境验讫章及入境加拿大的入境验讫章页);

  4、在加拿大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枫叶卡、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

  5、与加注内容有关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枫叶卡、法院更名证书、结婚证明、户口簿等);

  6、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根据在加居住地,按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划分,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1、办理姓名加注,正常需4个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个工作日)或特急(1个工作日)服务。

  2、办理曾用名加注,因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五)取证及收费

  1、办理姓名加注者,请按取证单上标注的取证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取证。办理曾用名加注者,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查询护照加注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其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正常办理收费20加元,加急办理加收35加元,特急办理加收50加元。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如在大使馆办理,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如在总领馆办理,则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护照加注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注意事项

  1、 使领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手续。

  2、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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