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所持普通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补发。
(二)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
2、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半身证件照片3张;
3、原护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如有);
4、在加拿大的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枫叶卡、学习许可或工作许可;
5、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书面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旅加前后经历,在加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护照签发机关、签发时间、护照号码及有效期,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
6、领事官员根据个案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根据在加居住地,按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总领馆领区划分,亲自到使领馆办理,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四)办证时间
补发护照时,申请人身份需经国内有关机关核实确认,因此办证时间不能确定。
(五)取证及收费
1、申请人在取证单标注的日期,或在接到电话通知,或自行网上查询护照已办妥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原件交费并领取证件。
2、普通护照补发收费140加元。接受现金支票( Money Order)、公司支票、加元银行卡(Debit Card),不接受现金、信用卡和个人支票。如在大使馆办理,支票抬头请写:Chinese Embassy; 如在总领馆办理,则写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3、护照办妥一年后未取证者,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证件申请。
(六) 注意事项
1、 原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
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