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常见问答
(一)、什么是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附加证明书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指定的主管机关为文书签发的一个验证证书,具有《公约》要求的固定内容,具体包括文书出具国、签署人、签署人身份和印鉴名称4项文书信息,以及签发地、签发日期、签发人、附加证明书编号、签发机关印鉴和签名6项证明信息共10个要素。为便利文书在国外使用,附加证明书一般使用包括英、法文及本国语言在内的两种或三种语言的范本。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后,可直接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无需再办理外国驻该国使领馆的领事认证。用文方可按照《公约》规定,通过签发附加证明书的主管机关提供的核查渠道验证其真伪。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功能等同,仅证明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属实,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二)、中国出具的文书、证明等送国外使用需要办理什么证明手续?
中国国内出具的需送往国外使用的文书,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的,需经国内公证机构公证或者证明机构证明后,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手续。
(三)、涉外公证书送国外使用,必须办理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吗?应该向谁申办?
涉外公证书送国外使用,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一般应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建议提前向文书使用方了解对文书内容和形式的具体要求。
如需办理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可以向外交部或外交部委托的地方外事办公室申请办理。对于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双认证,则应在办妥中方领事认证后,再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四)、何种情况下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中国是《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送非《公约》缔约国使用,应办理领事认证。送《公约》缔约国使用,应办理附加证明书。《公约》缔约国名单详见https://cs.mfa.gov.cn/dygmd/202607/t20260724_11991225.html。
(五)、什么文书需要申办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中国公民去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应该国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婚姻状况、无犯罪记录、委托书、声明书等文书。企业因在境外开展商贸活动,通常需要提供原产地证、发票、装箱单、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文书。这些文书在送非《公约》缔约国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领事认证,在送《公约》缔约国使用前一般需办理附加证明书。
(六)、什么样的文书不能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申办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的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事认证机构不予办理:(一)文书的印鉴、签名不属实的;(二)文书的印鉴、签名未进行备案,或者与备案不相符的;(三)文书的印鉴、签名、装订、时效等不符合文书出具机构、文书使用机构规定和要求的;(四)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五)领事认证机构认为不应办理的其他情形。
(七)、申办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是否必须提供纸质文书原件?能以电子文件、扫描件的形式提出申请吗?
目前,只有少数几种文件可以直接申办电子附加证明书,如中国贸促会签发的电子原产地证书,其他涉外公证书或证明文书申办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暂需提供纸质文书原件。
(八)、如何确定需在外交部还是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拟送往非《公约》缔约国使用的文书,如文书使用国在中国内地设有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同时该领馆领区包括为文书办理领事认证的地方外办所在的省(市、区),则该省(市、区)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应在该外办办理领事认证。
例如:A国(非《公约》缔约国)在上海设有总领馆,且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其领区包括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如文书由浙江省某公证处出具并拟送往A国使用,应在浙江省外办办理领事认证后,再送往A国驻上海总领馆办理领事认证,无需送外交部和A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如文书使用国在中国内地只设有使馆,或虽设有领馆但不开展领事认证业务,则该省(市、区)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由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申请人可根据外交部和地方外办的安排,在地方外办提交申请,由地方外办送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和A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
外交部可为全国范围内公证机构或证明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签发附加证明书。目前,送往《公约》缔约国使用的、在地方外办签发附加证明书范围之外的文书,由外交部负责签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外事办公室也可以为本行政区域内签发的涉外公证书和其他证明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
(九)、外国对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的文书有何要求?
不同国家对送往该国使用的文书有不同要求,申请人向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申办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时,应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上述机构准确出证。
各国对公证书的时效有不同规定,请根据使用国要求和需要及时办理附加证明书,并在办理后尽快使用。
外交部根据外国驻华使馆的最新通知,及时发布和更新《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规定汇总》。申办单位或人员可通过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或电话咨询010-65889761,获得各国对公证书的具体要求。相关信息系根据外国驻华使馆通报整理而成,可能存在外方未及时通报的情况,仅供参考。如欲获取最新信息,建议浏览相关外国驻华使馆网站。
(十)、申请人在向涉外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公证书时应注意什么?
涉外公证书由涉外公证机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译文等方面均有专门规定。申请人在向涉外公证机构申请出具公证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的国家(地区)、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公证机构有针对性地出证。如国外用文单位有特殊要求,建议一并告知。
(十一)、A省公证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是否可以到B省外事办公室申办领事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
被委托办理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的地方外办只有本省(市、区)内涉外公证机构或其他出文机构的印章或签字备案,原则上不能为其他省(市、区)出具的文书办理领事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
(十二)、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的文书是否应附相关译文?
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的文书要送国外使用,该文书一般情况下应附文书使用国要求语种的译文。建议申请人事先与国外用文单位确认。
(十三)、送往国外使用、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是否有时效规定?领事认证书会失效吗?
部分种类的公证文书因涉及内容不同而具有有效期限制,如婚姻状况、无犯罪记录、健康证明等,其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领事认证书的有效期亦与此相应。同时,有的国家驻华使领馆在受理领事认证申请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也有特殊要求,申请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为文书办理领事认证,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书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十四)、中国国内教育机构出具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明、成绩单等可以直接申办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吗?
不可以。需先就上述事项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公证,取得涉外公证书后,再办理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手续。
(十五)、如何向外交部预约办理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外交部是否提供邮寄办证服务?
可通过支付宝APP搜索“领事服务中心”小程序,按照小程序指引进行预约,并按照预约时间到外交部受理机构办理。个人民事类文书可通过支付宝“领事服务中心”小程序预约在线办理邮寄送达和回邮业务,无需到场即可办理(仅限内地)。企业现场办理的商事类文书需在现场填写EMS特快专递回邮单,并将回邮单与有关文书一并提交(仅限内地)。
(十六)、外交部附加证明书/领事认证收费标准是多少?可以申请加急办理吗?
外交部办理附加证明书收费标准为:民事类文书50元(人民币,下同)/份,商事类100元/份。
外交部办理领事认证的收费标准为,对中国公民提交的认证申请,民事类文书50元/份,商事类文书100元/份;对外国公民提交的认证申请按国别对等收费。
外交部可提供加急服务,急件每份加收50元加急费。
(十七)、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怎样对国内发生的事实办理公证、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手续?
如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出生、亲属关系或无犯罪记录等事实发生在国内,应向国内公证机构申办涉外公证,并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附加证明书或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认证(适用于非《公约》缔约国)。
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十八)、已经带到国外的文书,可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受理国内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的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申请。申请人应将文书送回国内,按程序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和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手续;或按程序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附加证明书。如申请人无法亲自回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
(十九)、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文书如在中国内地使用,是否需要向中国主管机关申请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外国驻华使领馆为其本国公民出具且在中国内地使用的文书,原则上无须向中国主管机关申办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但中外双边领事条约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十)、内地文书送香港特区或澳门特区使用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吗?
送往香港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需在外交部办理确认手续,而不是办理领事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但程序和要求基本相同。
送往澳门特区使用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可直接在澳门使用,无需办理确认手续。
(二十一)、企业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有何特殊要求?
向伊斯兰国家出口清真肉类或其他食品,必须由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签发统一的出口清真食品证明(哈拉证书),地方伊斯兰教协会不能签发上述证明。证明应加盖贸促会或海关印章或经公证后方可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二十二)、企业同一货物的票据一正三副,是否都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
票据的副本是否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由文书使用国决定。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对有关票据的副本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则应按对方要求办理。
(二十三)、“单认证”、“双认证”分别是什么?如何知道要办理“单认证”还是“双认证”?
“单认证”是指中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双认证”是指中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单认证或双认证。驻华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的具体要求请参见中国领事服务网相关栏目或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10-65889761)。
(二十四)、是否可以只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而不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
通常情况下,送非《公约》缔约国使用的涉外文书需办理双认证。只有在申请人确定文书使用国只要求对涉外文书办理单认证的情况下,才可只办理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国内出具的需送往国外使用的文书,文书使用国要求领事认证的,应当先送外交部或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方可送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办理认证。
(二十五)、怎样获得有关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规定及收费标准等信息?
外交部根据外国驻华使馆的最新通知,在中国领事服务网相关栏目及时发布和更新《外国驻华使馆(代表处)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规定汇总》。申办单位或人员可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或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10-65889761)获得驻华使馆有关领事认证的信息。
相关信息系根据外国驻华使馆通报整理而成,可能存在外方未及时通报的情况,仅供参考。如欲获取外国驻华使馆最新信息,建议浏览其网站或直接向其了解。
(二十六)、某些国家驻华使馆办证时间为何这么长?个别使馆所需时间为何与使馆人员对申请人的描述不一致?
某些国家驻华使馆受人手和场地等因素限制,办证时间较长,个别国家驻华使馆办证时间也经常会发生变化。
(二十七)、为什么有些国家要求文书一式两(多)份?
部分非《公约》缔约国驻华使领馆规定,对申办领事认证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外交部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认证。申请人向上述驻华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时,应按其要求准备一式两(多)份的文书(均为原件),并办理外交部的领事认证。
(二十八)、对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查吗?
申请人和经领事认证的文书的利害关系人,对领事认证机构出具的领事认证书有异议的,可以向出具该领事认证书的领事认证机构提出复查申请。
(二十九)、怎样核验附加证明书真伪?
根据《公约》规定,缔约国主管机关应对其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建立登记册,并应任何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核实附加证明书的真实性。如需核验我国签发的附加证明书真伪,可通过访问中国领事服务网“文书核查”栏目下“中国领事认证/附加证明书核查”系统,输入认证号和贴纸号进行核验,或手机访问附加证明书上的核查网址并扫描二维码进行核验。
如需核验缔约国签发的附加证明书真伪,可联系其主管机关,具体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可访问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官网(https://www.hcch.net/en/instruments/conventions/authorities1/print1/?cid=41),或点击查看附件《公约》缔约国—附加证明书签发机关和联系方式.xls(外交部汇总信息,仅供参考)。
(三十)、可否申办一式多份文书的附加证明书?
申请人可根据文书使用国的要求,办理相应份数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均为原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附加证明书。
二、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常见问答
(一)、国外文书送至中国内地使用必须办理领事认证吗?
非《公约》缔约国文书送至中国内地使用,通常需通过当地领事认证主管机关办理领事认证,再送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公约》缔约国文书送至中国内地使用,则需通过当地附加证明书主管机关办理附加证明书即可,不需送往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等其他手续。
(二)、非《公约》缔约国文书送至中国内地使用,可否只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
文书应当先办妥当地主管机关的领事认证手续后,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三)、国外出具的出生证明需要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手续?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在该国办妥出生证明领事认证手续后,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后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四)、中国公民在国外大学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如何申请毕业证书的领事认证?
中国公民在国外取得的毕业证书,一般情况下可在回国后办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如国内用文单位坚持要求办理领事认证,可参照上述问题介绍的程序办理。
(五)、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否为外文公证书办理领事认证?
可以。如国内用文单位要求提供公证书的中文译本,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可在中国内地涉外公证处或用文单位认可的翻译机构另行办理翻译手续。
(六)、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书未办理领事认证带到国外,可否向驻外使领馆申办领事认证?
驻外使领馆不受理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的领事认证申请。申请人应将文书送回中国内地办理领事认证或附加证明书。申请人不便回国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