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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几政府宣布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新举措
  •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1:04  

  3月12日,赤道几内亚政府发表公报称,赤几境内尚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至赤几境内,政府决定自3月15日起采取以下措施:

  一、将在赤几运营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法国航空、摩洛哥皇家航空、赤几木棉洲际航空、埃塞俄比亚航空、德国汉莎航空、土耳其航空)的国际航班频率减至每周1班。(赤几政府发言人3月13日补充宣布,自3月15日起,暂停往来赤几的全部国际客运航班。)

  二、限制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代表团访问赤几。

  三、关闭赤几全部海陆空边境,但向赤几运输商品、工作物资和设备的轮船、货运航班等不受限制。

  四、建议除有必须且正当的理由外,所有赤几公民暂勿离开赤几国境,以保护本人和社区居民的健康。

  来自已出现疫情国家及抵赤几时表现相关症状的本国和外国公民须接受14天隔离观察,无症状者亦须接受14天隔离观察。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严禁擅自离开指定地点。如需离开,须出示经赤几新冠病毒应对和监测技术委员会医务人员开具的许可证。

  除有正当理由外,限制赤几境内公民和居民流动。

  五、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家庭负责人负责要求和监督上述措施的执行。14天隔离观察期间,被隔离人员严禁外出或同其他人员接触。

  六、如被隔离人员需外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为防止民众感染和疫情扩散,赤几境内所有居民必须遵守赤几新冠病毒应对和监测技术委员会规定。

  八、如有居民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的症状,家属和社区居民委员会须及时拨打电话222273815或222517030报告卫生部门。

  九、如有学生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的症状,学校负责人须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及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

  十、建议在疫情持续期间暂停举行庆祝活动或群众集会,防止病毒蔓延和传播。

  十一、赤几各驻外机构暂停发放各类签证。

  十二、社会各界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上述措施将执行至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病毒感染和传播威胁解除为止。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30天,实施期限可根据疫情发展而延长。

  赤几卫生与社会福利部,内政和地方机构部,安全部,司法、宗教与惩戒机构部,民航部,外交与合作部有权采取任何必要措施使本声明中之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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