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国内领事认证机构,是指外交部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外办)。国外领事认证机构,是指驻外使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
2023年3月8日,中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同年11月7日,《公约》在华生效实施,中国自该日起签发附加证明书,加贴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在《公约》缔约国间通行使用,无需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同样,加贴其他《公约》缔约国附加证明书的文书,可直接送中国使用,无需再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领事认证。中国与非《公约》缔约国之间仍沿用原有领事认证程序。《公约》缔约国名单请见中国领事服务网“附加证明书”栏目(网址:http://cs.mfa.gov.cn/zggmcg/fjz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