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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领事故事系列:“不就是盖个章吗?”
  •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2日 20:25 来源: 驻杜塞尔多夫总领馆  

  张女士夫妇俩都在德国留学,因学业繁忙,打算把刚出生不久的女儿送回国内托父母照看。老人发来信息说,国内给孩子报户口,要求出示经驻外使领馆“盖章”的德国出生证。

  这天,张女士特意请了假,一大早推着婴儿车乘火车赶来总领馆,将填好的申请表和出生证一并递进领事接案窗口:“我要给女儿在国内上户口,请帮我在孩子出生证上盖个章!”

  我认真检查了张女士递交的材料,发现缺少几个重要环节,即德国民政局出具的出生证需要到相关地方法院公证,再经过德国外交部授权的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后,方可到总领馆申请领事认证。 于是我说,抱歉,孩子出生证还需要先经过位于科隆的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

  话音刚落,张女士不解地问道:“不就是盖个章吗,为什么还要去科隆,这也太折腾了吧?”一旁婴儿车里的孩子或许感应到妈妈的心情,“哇”地哭了起来,大厅里等候办证人群的眼神一下子聚焦到窗口……

  多年的领事窗口接案经验告诉我,如果此时依然隔着玻璃生硬地解释办证程序,有可能会引爆当事人的情绪。于是我示意身边同事帮忙照看一下窗口,便拿着张女士的材料径直走进大厅,面带微笑地将她请进了对面的小会客室。

  或许受到会客室温馨气氛的感染,大人孩子渐渐平静下来。我缓慢、详细地解释了认证程序,并告诉她,领事认证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无需带着孩子亲自办理,而且我们提供回邮服务,只跑一次就可以了。

  听到这,张女士松了口气,面色温和了许多。她说:“刚才我太急了点,因为马上要考试了,一听说还要去科隆,头皮一下子发麻,抱歉了。”我笑着说,这种情况窗口时有发生,当事人风尘仆仆、远道而来,办不成事自然会有些情绪,相互理解万岁!

  送走张女士,回到接案台,我一眼看见坐在第一排等候椅上的一位女士正对着窗口比大拇指,旁边的申请人也对我报以微笑。

  小小领事窗口也有大大学问。耐心、热心、以心换心则是窗口工作的法门。正如总领事常对领事部工作人员强调的那样,“领事官员是人民的勤务员,自然要全心全意践职履责,努力做到能办的事快速办、困难的事设法办、所有的事认真办、一时办不了的事也要向当事方解释清楚”。 作为一名普通的领事官员,虽长年坚守窗口这片方寸之地,却能通过小小窗口的温馨服务,向前来办事的同胞传递热情与温暖,不亦快哉!

  想到这,我内心不禁生出一丝成就感,领事窗口工作真的不只是盖个章!

  (以上故事原型系真实发生的领事案例。)


  类似上面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总领馆领事窗口上演。工作中我们发现,不少同胞对领事认证不太了解,希望以下解释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

  根据2016年3月1日生效的《领事认证办法》规定,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驻在国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为由驻在国有关机构出具,并经驻在国外交部或有权办理领事认证的机构认证的、拟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等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

  1、民事类:如德国有关机构出具的出生证、结婚证、居留证、入籍证书;当事人在德国公证机构办理的委托书、声明书等;

  2、商事类:如公司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产品证书或诉讼状等。

  简单地说,德国机构出具的文书需经德国联邦行政管理局认证,然后方可到中国驻德使领馆办理认证。认证可委托他人代办。阅读具体操作办法请见我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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