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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如何在国外办理婚姻登记?
  •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0日 15:34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2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律”。第21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第22条“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第26条“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第27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国公民在国外依据当地法律登记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国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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